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通告要求,现就我市大中专院校(技工学校)、中小学(幼儿园)、托幼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10月31日始全面恢复大中专院校(技工学校)、中小学(幼儿园)、托幼机构线下教学。各大中专院校(技工学校)全面实行在校闭环管理,线下培训机构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10月30日起,市直中小学(幼儿园)教职工暂不承担社区志愿者任务。
二、师生员工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规定,落实师生员工核酸检测要求后返岗返校。
三、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的监考老师、考务人员,凭10月29日、30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于10月31日与其他教职工同步解封,正常上班(市九中考点除外)。
四、红码、黄码以及还处于管控区内师生员工,暂缓返岗返校,继续线上教学至管控措施解除。
五、师生员工返岗返校后,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。
新余市教育局
2022年10月29日